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筑工程防震减灾的法律法规,实行以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建筑采用隔震技术后,地震安全性得到进一步提高,遭遇设防地震后建筑使用功能不中断,避免人员伤亡和次生灾害,减少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6度及以上地区的建筑物的隔震设计及既有建筑的隔震加固设计。除特殊规定外,隔震建筑的基本设防目标是:当遭受相当于本地区基本烈度的设防地震时,主体结构基本不受损坏或不需修理即可继续使用;当遭受罕遇地震时,结构可能发生损坏,经修复后可继续使用;特殊设防...
设计规范 第34页
建筑、结构、电气、智能化、暖通、给排水等等各个专业国家规范、行业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