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区雷电灾害防御技术规范》(GB/T 44709—2024)是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10月26日发布,2025年5月1日起实施的推荐性国家标准。该规范由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等多家单位起草,主要起草人有程向阳、朱浩等。以下为你详细介绍该规范的相关内容: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旅游景区的雷电灾害防御,规定了旅游景区雷电灾害防御的基本要求,以及雷电监测和临近预警、雷电防护措施、防雷安全标志、防雷装置检测的要求,还描述了对应的检查、维护与改进方法。
基本要求
分区与灾害情况考量:旅游景区雷电灾害防御应根据景区所处雷电活动分区(少雷区、中雷区、多雷区、强雷区)、景区特点及历年雷电灾害情况采取措施。
防御内容涵盖:应包括雷电监测和临近预警、雷电防护措施、防雷安全标志、防雷装置检测等。
应急联动与预案制定:旅游景区经营管理机构应与当地气象部门建立应急联动,制定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并开展防雷培训和科普宣传。
预警信息关注与处置:应关注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的雷电预警信息,在收到后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定期检查与隐患整改:定期组织开展防雷安全检查,并对防雷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灾害报告与调查配合:发生雷电灾害后,应及时报告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救助人员、保护现场、保管物品、准备与受灾设备、系统、设施相关的技术资料,并按照规定配合做好灾害调查工作。
雷电监测和临近预警
雷电监测
位于多雷区和强雷区的旅游景区宜布设闪电探测仪和大气场强仪等雷电监测设备。
闪电探测仪的技术条件应符合GB/T 33678的相关规定,大气场强仪的技术条件应符合GB/T 38121的相关规定,其安装和数据传输应符合QX/T 594的相关规定。
雷电临近预警
系统建立与联动:旅游景区应建立雷电预警系统,并与消防、安防等系统联动。
预警方法:综合利用天气雷达、气象卫星、雷电监测、数值天气预报产品,采用区域识别、跟踪和外推算法、多种资料集成预报方法。
预警等级划分:
雷电三级预警:距离景区30km范围内已出现雷暴活动,景区1h内可能发生雷电并造成雷电灾害事故。
雷电二级预警:距离景区15km范围内已出现雷暴活动,景区30min内发生雷电的可能性较大,或者已经受雷电活动影响且可能持续,出现雷电灾害事故的可能性比较大。
雷电一级预警:距离景区5km范围内已出现雷暴活动,景区10min内发生雷电的可能性非常大,或者已有强烈的雷电活动发生且可能持续,出现雷电灾害事故的可能性非常大。
信息发布流程:应建立雷电临近预警信息发布流程,预警信息发布对象应包括景区经营管理人员、工作人员、游客及景区服务单位有关人员等。
评估与优化:宜建立针对雷电临近预警的评估程序,并根据评估结果对雷电临近预警参数进行调整和优化。
雷电防护措施
一般规定
应因地制宜地采取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雷电防护措施,防止或减少雷击造成的人身伤亡和文物、财产损失,以及雷击电磁脉冲引发的电气和电子系统损坏或错误运行。
景区内建(构)筑物,电气系统和电子系统,索道缆车、游乐园(场)、景观照明等特殊场所应采取防直击雷和防雷击电磁脉冲措施。
景区内游道、观景平台、古树名木、游客码头、溶洞景点等场所应采取防直击雷措施。
人身安全
风险判别方法:户外人身安全雷击风险判别可包括接收雷电预警信息、听闻雷声、观察雷暴移动方向及相伴随的远处闪电、估算人身与雷暴的距离等方法。
预警响应措施:在接收到雷电一级、二级预警信息或者判断雷电即将来临时,应通知户外人员进入有外部防雷装置的建(构)筑物;当户外人员无法躲入有外部防雷装置的建(构)筑物时,应采取户外日常雷击防御措施。
其他要点
防雷安全标志:用以表达特定防雷安全信息,由图形符号、安全色、几何形状(边框)或文字构成的标志,规范中对相关标志的设置等可能有要求。
防雷装置检测:对景区内防雷装置的检测要求,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该规范的实施有助于避免或降低雷击造成的危害与影响,保障游客的生命安全,为旅游景区雷电灾害防御提供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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